电子学院2021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一、毕业答辩的组织管理
1、电子学院本科毕业设计统一答辩时间为6月5日全天。
(提醒:每位学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可登录本人毕业设计系统查看:流程管理-查看答辩信息,或咨询毕业设计指导老师确认。)
2、统一答辩地点按系部划分如下:电子系C4-203~C4-210(8个教室,201为备用教室),计算机系C4-301~C4-307(7个教室,202为备用教室),电气系C4-104~C4-110(7个教室,102为备用教室)。具体答辩分组安排表附后。
3、答辩期间答辩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系部主任批准并提交学院教务办办理请假手续。各系部主任准假时,应做好相应答辩小组的有关安排,保证答辩小组成员正常工作。
4、所有毕业生需携带好毕业论文定稿等相关材料在答辩开始前交给答辩组秘书供答辩组审阅。(具体要求以各系安排为准)
5、各答辩小组务必在答辩开始前应对教室环境进行布置和调试,保证答辩工作可以正常进行,所有答辩教室需张贴毕业设计答辩横幅(向教务办领取),教室门口需贴好本组答辩学生名单。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查重检测已对接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学生完成初稿和定稿后,均须提交检测(初稿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可以退回修改,但只能在定稿中再次检测),在论文(设计书)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查重检测”,系统会显示检测结果。最终以定稿的检测结果为准。
检测标准:所有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高于30%;推选校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5%,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不得高于10%。特别说明:附录部分不需要进行检测。
所有毕业生需在5月28号23:59前将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终稿上传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并提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学校要求才能予以评分和同意其答辩。
三、成绩评定和系统录入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率以专业计,且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60%。其中成绩为“优”者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5%。各系应按照上述标准严格把关,不得随意放宽优秀率和优良率。超过规定,成绩将无法在系统内提交
2、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内进行评分、填写评语,对于推荐校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同时填写推荐表(含团队);
专业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维护好答辩小组相关信息(时间、地点、教师和学生名单等)后,分配好评阅教师并督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及时完成评分(系统内);
答辩秘书(答辩录入员)应在答辩结束后,及时完成答辩成绩在系统内的录入,同时填写好评语(答辩评分表),在答辩委员会最终确认成绩后打印答辩评议书。
四、推选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和拟申报省优毕业设计(论文)
1、申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校优(单篇):不超过本院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校优团队:每学院不超过2项。(2)拟申报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设计:不超过本院参加毕业设计人数的千分之五(不足1项的按1项算);拟申报江苏省优秀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每学院不超过2项。
2、名单确定后由教务办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内提交。其中,校优毕业设计须由指导老师填写申报表并报教务处审核。单篇和团队不可兼报
3、6月9日(15周周三)下午15:00前,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的发布,并推选出校优秀和拟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
五、材料归档
1、毕业设计答辩评议书应打印原件两份,一份交学工办存入学生档案,一份放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中。
2、其他相关材料也应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封面要求整理并按序存放袋中,交各系资料员存档。
3、各答辩小组答辩记录、毕设各阶段的自查记录、教师指导记录等其他原始记录等均由各系保存,答辩委员会会议纪要及毕业设计工作总结由教务办整理保存。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