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3点击数: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苏州科技大学教务处 (usts.edu.cn)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践教学期初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以确保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一、实习工作

1、请各学院对上学期与寒假内已结束的各项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实践教学总结表》,学院自行存档。

2、学生返校前的实习实践活动,要求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专业特点,妥善安排实习地点,适当选择实习方式,灵活组织学生就地实习,或通过企业模拟实习、在线虚拟仿真等形式完成,线上指导学生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本学期的各项实习实践环节要求开始前两周提交《苏州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电子稿,报教学院长审核。盖章签字材料后续师生正式返校后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4、请各学院对现有实习基地情况进行梳理,到期或需新增的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5、受疫情影响还未完成的实习项目本学期必须优先安排及时完成,并及时在教务系统中提交实习成绩。

二、实验教学工作(含上机实习)

1、各学院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开学一周内完成实验教学二次排课,实验进程安排与上机实习进程安排要求在第4周(319日)完成系统录入。

2、新开设实验项目的认定。对于本学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学院需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进行认定,并填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认定表》,电子材料于第4周(3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后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3、实验教学总结与资料的归档。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对上学期实验开设情况进行总结与效果分析,内容包括:本中心实验课程及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的开出情况、学生参与情况、与往年比较与分析、实验中的创新点、遇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实验室须将上学期所开实验的《实验报告》《实验运行记录表》等全部资料收齐整理后按要求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组织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周或毕业实习结束前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达给学生,并组织好开题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毕设系统加强过程互动,及时查看、批阅学生周志,并填写指导记录。

2、各学院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与往年实际执行情况,需要修订与补充的请在两周内完成细则的修订,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执行。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后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3、各学院应于第4周(319日)前将《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超过规定人数报批表》《外聘、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和《毕业设计(论文)分组指导情况一览表》交实践教学管理科。

4、中期检查、成绩评定与答辩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

请相关学院对上学期已结束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完成并填写《课程教学小结表》,学院自行存档。本学期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要及时安排并汇总,电子材料在第4周报实践教学管理科。


教务处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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