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学校定于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希望各教学单位紧紧围绕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常规检查
1.关于课堂教学
对任课教师(特别是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资料以及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进度、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答疑、调(停)课的情况进行线上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明显滞后的课程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
2.关于领导、同行和学院督导听课
各教学单位领导、督导在认真完成规定的线上听课任务的同时,要有重点的开展集体线上听课活动,对课堂教学状态欠佳的课程要制定改进措施。领导、同行评教数据由评价人自行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学院对各类听课评议数据做好统计上报和存档工作。
3.关于师生座谈会
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各种类型的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学校特别是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二、实践环节检查
1.关于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期中自查工作,要注重对疫情期间线上实验开设情况的检查,要注重对实验教学秩序、运行管理和开出效果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实验正常开设、延期开设、变更情况,采用线上实验情况,实验指导书或任务书等。对因疫情影响未开出的实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在期中检查材料中提交。
2.关于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期中检查的重要内容。期中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要求在第9周前完成自查,学校抽查从第10周开始。自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教师指导情况等。抽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整体工作计划和进度、选题与开题、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以及各阶段的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确保材料的完整与规范。
3.关于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环节的期中自查工作包括:已进行的实习课程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检查各种教学材料,包括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和总结表、实习记录或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等。因疫情未按时开设的实习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在期中检查材料中提交。
三、组织期中考试
1.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8-10周进行。4学分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都应安排期中考试,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力学类课程和周学时为5、6的考试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
2.所有课程的期中考试均由任务所在学院组织安排,学生所在学院配合。各学院应按学校考试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试卷命题、审核、材料留存等各环节的工作。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教学要求自定,可开卷或闭卷,题型不限。建议采用非标准化考试方式,如口试、课程论文、综述报告、读书报告、个人或小组课题研究报告(作品、小视频)等。
疫情时期,建议任课教师尽量借助于线上教学平台的相关功能完成期中考试。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所有学生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请任课教师利用课程QQ群、微信群、线上教学平台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发布考试信息,确保每位学生清楚地了解考试相关要求。
3.学生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教学任务所在学院做好期中考试工作,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任课教师采用线上考试可以预设各种考试规则,提前宣布考试纪律。如可以明确给出“本次考试为开卷,只允许独立完成,考试期间采用任何方式与他人交流相关内容均视为作弊。本人进行下面的答题环节之前,已完全知晓该项考试要求”之类的约束条件;如采用限时考试方式的,也可以借助于各种线上教学平台或工具,要求有条件的学生全程开启摄像头等方法辅助考试的顺利进行。
4. 各学院应于第8周周一(4月11日)前将考试日程安排表按规定的统一格式(电子文档)报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E-mail:qiuqi@mail.usts.edu.cn)。教务处将公布全校的期中考试安排,并组织人员巡查。
5.考试结束后,任务所在学院要对期中考试作出成绩统计与分析,特别要关注主要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与建议。
四、其它
1.各教学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并对提升教学质量的举措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于第5月13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的电子文档及纸质稿报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E-mail:sfc@mail.usts.edu.cn)。
2.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将继续实行多主体评教模式,安排在第15-17周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3.《课堂听课评议表》、《试题审批登记表》及试卷模板等系列表格的电子文档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教务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