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编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和预订课程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学期教学计划的编报与审核
1. 18、19、20、21级各专业按照“01~17周(教学)+18~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教学计划编报工作。22级各专业按照“02~03周(入学教育+军事技能)+04~18周(教学)+19周(考试)”的学期模式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教学计划编报工作。
2. 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审定的专业培养方案编报教学计划,若确需调整的应在编报、审核教学计划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培养方案变更申请”项目中填报申请表(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审批同意后才可进行调整。为保证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一致性,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再调整的请与教研科联系,由教研科更改。教学任务待各专业教学计划编报、审核完成后由教研科统一下达。
3. 系统生成教学计划后打印(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份学院留存、一份报送教务处备案。课程代码由教研科统一维护,各学院应按确定的课程(环节)归属落实教学任务。若课程归属尚待明确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归属,各学院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4. 在编报下学期教学计划时,实践环节均应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录入清楚,对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专业要做出恰当安排,并注明具体实施的周次安排情况。
5. 对下学期首次开设方向课的专业年级,需按选课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专业方向说明与选课指导,原则上一个班级只能开设一个方向,有20人以上选择的方向方可开设。各专业方向确定后将方向开出情况报送至教研科。各专业应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保证学生选修,并按选课细则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对学生选课的学分有所规定,同时选课结果及时报送学籍管理科。
二、关于教学执行计划中教学任务的落实
任务所在学院应通过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开课任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情况查询或开课班级情况查询,点击右上角【导出】),落实教师开课任务,通过系统生成《教师任务安排表》(教学计划管理-任务落实查询)并打印(A4纸打印),经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三、关于下学期教材的预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教材管理工作条例》,各学院应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在经审定的教材选用目录范围内组织教材预订工作,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教材管理-课程教材管理-课程教材学期维护)维护本学期课程所使用教材后,输出《预订教材计划报表》(教材管理-教材征订管理-教材征订汇总,“开课学院”选择本学院,点击右上角【教材征订输出】)(一式二份),经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一份送交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另一份学院留存。
未进行教材选用审定工作的新开设课程须先填写《教材选用审定表》,需要更换教材的课程须填写《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各学院要及时将经审核批准后的《教材选用审定表》或《教材选用更改审批表》提交教学运行与教材管理科。
四、在填报《教学计划》、《教师任务安排表》以及其它相关表格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在安排组织教学任务时,应按照学校要求:⑴思政课和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如教学内容和要求相同,可按课程平台跨度跨学科或跨专业合班教学,合班规模一般以4-5个班为宜。⑵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必修课,有2个及以上行政班的,应合班上课。⑶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中的选修课,以选课人数至少达到20人为开课标准。
2. 各表格中相应栏目要认真填写,不能随意空缺。学院院长审核栏目均须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不能以打印方式代替。
3. 上课起止周数、周学时数、学分数、开课部门、本学期总学时数及相应的合计数均须完整填写、准确录入。
4. 各类表格均分校区填写。
5. 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必须经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培训,并获得“使用多媒体教室资格证”。如需使用K8录播教室,任课教师应提出特殊教室使用申请,由教务员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录入。
6. 外聘或返聘教师,外出进修人员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教师,如对排课有特殊需求的,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周学时为单数的课程,一般按单、双周模式排课。为缓解某些学科师资紧缺、减少教师在校区间的往返时间,如果有三节课连排的特殊需求,必须详细填写《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
7. 马克思主义学院、电子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在面向全校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实行跨专业合班时,应参照大学英语、体育的分班情况,以节省教学时段。
8. 有外聘或返聘教师的学院,要填报《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同时填报《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并将电子稿发送至shenyiwu@vip.qq.com。
9. 《教学任务安排(排课)特殊需求申请表》、《外请、返聘教师审批登记表》、《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外聘、返聘教师情况一览表》可从教务处网站“教师专栏”表格下载处获取。
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可从融合门户-新教务系统直接进入。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